鬣狗

老魔头穿越到异界成为比蒙和娜加的混血儿,

发布时间:2023/11/16 11:57:14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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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网文的类型越来越多,各种类型的作者也是奋力写书,书迷们不知如何选择,那么就让小编来给你们介绍好看的小说,各种类型都有,好看的话记得收藏!

《比蒙传奇》

一位老魔头穿越到异界,封面成为比蒙和娜加的混血儿,在异世大陆,混得风生水起,霸气凛然~光辉神主徒弟,成为光明系神明……

评语:一个老魔头与人同归于尽之后,穿越到异界,成为了一头比蒙与娜加的后裔,自小被法师收养,在大路上混得风生水起,霸气凛然。主角前世在地球就是魔头风格,横行霸道,举世皆敌。魔头的性格,肯定是霸气凛然,杀伐果断,全本爽点密集,相当过瘾。后期主角三头六臂斩神杀魔,超级推荐。

第四节一位老法师“谁知道啊?我可从来没有见到过。不过从他的手臂上看,似乎是娜迦,可是娜迦才出生的时候都是两只手臂啊?而且娜迦是蛇尾巴,他却长了腿。”另一个家伙不解的道。“这显然是个怪物,从包裹他的兽皮看,他可能是被人扔的怪胎!咱们光拿走兽皮,然后扔了他吧?”第三个家伙说道。‘我日,这王八蛋是想冻死我啊?’老邪在心里破口大骂道。“那多不好,我们应该废物利用,把他拆成几块,而后利用他的肉去钓魔鳄鱼!”第一个家伙突然道。‘啊!你这个该死的东西,别叫老子活过来,不然我非把你撕成碎片!’老邪几乎都要气死了。几个人说话间就已经把老邪扒了一个精光,连兽皮带篮子都被拿走了。随后,其中一个人随手拿出一把匕首来,就要宰了老邪。可怜老邪现在不过是个婴儿,而且还是个饿了好几天的婴儿,连一丝反抗的力气都没有,只好闭目等死。心中这个郁闷,可就别提了,他禁不住悲哀的想道,想我纵横一世,所向无敌,称霸世间数百年,却不料竟然也有今天这个下场?岂不悲哉!然而就在这个时候,另外一个人却突然喊道:“等一下,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!”“什么好主意?”另一个家伙急忙问道。“我想,或许咱们可以把他卖个好价钱!”那家伙一脸兴奋的道。另一个人立刻收取匕首来,高兴的问道,“噢,卖给谁?”“当然是经常来咱们镇子的那个老法师,别忘了,他每年都要从我们这里收购一些活着的魔兽,而且品种越稀奇他就越喜欢,上次我就见他以十个金币的天价收购了一只一级的风火鸟。”那家伙绘声绘色的的道。“啊,真的呀?”另一个立刻惊奇的问道:“不可能吧?那东西似乎没有什么用啊?”“当然是真的,风火鸟虽然没有大用,可是你别忘了,它飞得快,而且数量也少,所以极少有被活捉的时候。所谓物以稀为贵,故此它才卖得这么贵。”那家伙随后满脸淫笑的道,“可是要比少的话,咱们手上这个家伙,那绝对比风火鸟还要稀少,肯定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啊,说不定我们能卖一百个金币呢,那我们不就发大财了吗?”“有道理!”另外两个人立刻惊喜的点头道。“那还等什么?赶紧走吧!”那家伙着急的道:“老法师最近几天就要走了,咱们赶紧的,不然他下次再来可就要等两三年以后拉!”几个人随后不敢怠慢,赶紧又把老邪包裹起来,放进摇篮里。然后提着他快速飞奔而去。这天的傍晚时分,几个人抱着老邪经过一翻长途跋涉,终于来到一个小镇上。他们熟悉的穿过破烂的街道,来到了一个酒馆中,老邪被完全包裹在兽皮中,什么也看不见,只能听到嘈杂的声音,说明里面人不少。

《自然秘语》

第一巨龙时代,龙神羽翼下,神圣巨龙是大陆的统治者。第二精灵时代,崇拜自然女神的银月森林是大陆主宰。第三魔法时代,人类魔法王国崛起。主角达格是第四机械时代索达尔魔法学院一位普普通通的学生,时常为了一个魔法实验的材料而拼命赚钱。赚钱的路上,一场意外,魂穿第三时代末期,成为了银月森林的一头大地暴熊。

评语:魔法文明高度发达的第4时代,主角只想安安静静的搞研究,一次意外,魂穿第三时代末期,成为了银月森林的一头熊,自然之书认主,他成为了新的自然神,金手指是自然女神书,书中的魔兽动物描写很萌,很有个性,主角有个弟弟胖熊,整本书剧情比较自然,精灵都很和谐,温馨中又带着一点小算计,虽然节奏比较慢,但却非常精彩。

太阳落山。

黑暗还未来得及降临。

东方,一轮银月斜照。

经历了白昼的炎热,晚间凉风习习,林间枝叶摇摆发出“嗦嗦”惬意声响。

拉格灰头土脸,一瘸一拐,偷偷摸摸的从屋后溜了出来,小心翼翼来到达格身侧,挨着趴下,安静了片刻,肚子就“咕隆咕隆”打鼓,偷偷打量熊妈,感觉对方没注意到自己,小心上前,啃食牛腿。

熊妈猛地睁眼,发话:“拉格,你受伤了。”

“我……我不小心摔的……”拉格结结巴巴。

达格抬起眼皮,看了看,顿时无语:摔的?你把腿上摔出四个深可见骨的血洞?明显是被犬牙咬的。

打架了。

还打输了。

达格搜索记忆,很快明白,它一定是跟那头名为“雪莉”的小狼崽爆发了冲突。

雪莉是血脉传承不输于大地暴熊的银月霜狼,年龄四岁,去年时候与村长芬恩的女儿伊莱金签订契约,掌握了森精灵一族的自然魔力。

记忆中,由于互相看不顺眼,达格和拉格两兄弟频繁与雪莉爆发冲突,兄弟合力,勉强才能抗衡,单挑,拉格肯定不是对手。

不过,每次打架,打赢了,回家要挨打,打输了,熊妈揍的更狠。

“我警告过你们,不许跟雪梨冲突!”

这次也不例外,熊妈龇牙,愤怒难以自抑,缓步走向拉格。

“呜嗷……”拉格哀嚎,拼命向后退缩。

熊妈伟岸身躯猛地向前一窜,啪的一掌扇在拉格脑袋上。

“呜呜呜……”拉格双爪捂头,躲在达格身后。

熊妈居高临下,挥掌追打。

这就是记忆中的家暴吗?熊妈果然威猛。

事不关己。

达格挪了挪身子,给熊妈充分的发挥空间。

大地暴熊皮糙肉厚,熊妈下掌也有分寸,架势看着凶猛,打在身上很痛,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势。

从人类的思维角度翻看记忆,熊妈生出来的这两个熊崽子顽劣得有些过分,整日惹是生非,屡教不改,确实很欠揍。

“大哥,救命啊!”拉格被打得急了,开始绕着达格左躲右闪,企图避开熊妈厚重的熊掌。

拉格越是这样狡猾躲避,熊妈就越来气,下掌更狠。

达格很不爽自己被当做挡箭牌,也左右跑动,不肯让拉格躲在自己身后。

“大哥,大哥……”拉格哀嚎疾呼,有些迷茫:平时挨打,都是大哥顶在前面,大哥挨两巴掌,自己挨一巴掌……今天这是怎么了?

嘭!

来回跑动的达格突然顿住脚步。

拉格呆滞原地,跟着惊呼:“大哥!”

熊妈抬起的熊掌愣在半空,眼珠圆瞪:平时下掌习惯了,一不留神,一巴掌拍在了达格的脑门上。

达格感觉额头丝丝温热滑落,伸爪摸了摸,伸到眼前查看:血!

刚愈合一点的伤口,被熊妈一巴掌给拍裂开了。

熊妈反应过来,一口咬住达格的脖子,叼着向村头跑去。

很快来到温蕾萨居住的木屋前。

伸爪,拍了拍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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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林巨蜥》

这是一个蜥蜴成长为巨龙的冒险故事,也是一部玄幻和科技文明的战争史。让我们以一头巨龙的视角,来体验这种宇宙星空的恢宏的战争。

评语:这是一个蜥蜴成长为巨龙的冒险故事,也是一部玄幻和科技文明的战争史。让我们以一头巨龙的视角,来体验这种宇宙星空的恢宏的战争。一名特种兵重生到了一颗蜥蜴蛋之中,往龙的方向进化,最后成神。本书背景非常宏大,堪称是信仰流小说的巅峰,主角成神后前往龙星,与东西方神明联手对抗超级文明。可以说本书融合了所有种类的小说,各种修炼体系,各种文明,绝对的神作。

初次战斗一个小型湖泊中,几只凶猛的鳄鱼在湖中悠闲的嬉戏,不时的在水中肆意翻滚,几个高脚的水鸟忙碌的在浅水中找着小鱼,时不时的警惕的注意着四周,显得非常的警觉,湖岸边有一群斑马小心翼翼的在岸边喝水,时刻注意着四周的情况。再远处还有几只鬣狗,贪婪的留着口水,虎视眈眈。这时候从林中慢慢爬过来一只巨蜥,浑身黄绿色的鳞甲斑斑驳驳,东一片,西一片,身长大约又一米,显的特别强壮,跑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流线型的滚动,就像波浪一样上下起伏陈南经过一星期的探索,终于找到了附近的水源,离洞府大约五公里处,他朝四周仔细的观察了一下,一共三只鬣狗,七只鳄鱼,水中有四只,还有三只躲在淤泥之中,只露出一对眼睛,不过瞒不过陈南敏锐的眼睛。三只鬣狗,跟家狗超微大一点,如果对上的话,会受伤,但应该没生命危险,陈南暗自思索。离出生到现在,已经半个月了,陈南已经又成年巨蜥的一半大了。金钟罩也练到了第一层的顶峰,但论防御能力却已经想到与前世的金钟罩二层了,肉身加上鳞甲使自己的防御能力大大的增强,陈南自己也想试一下到底自己强大到什么程度。陈南向河岸边走去,准备喝水。旱季渐渐来临了,已经有一星期没下雨了,要不是陈南找到了一种富含水分的块茎,可能就渴死了。从露出的河床分析,这里原本应该是个中型湖泊。河床上全都是乌黑的淤泥,上面有各种动物的脚印,踩上去显得特别松软,淤泥上随处可见的各种贝壳和螺丝,这个湖的物产很丰富。陈南走到一处稍微干净一点的地方,避过躲在淤泥的鳄鱼。正准备喝水,几只鬣狗看见幼小独身的陈南,围了上来。一场战斗即将进行。三只鬣狗把陈南围了中间,气势汹汹,不时的恐吓性的叫一声,鬣狗也明白像巨蜥这样的生物,可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食草动物,一个不好可是要丧命的,虽然它看起来还很小。相互对峙了半分钟,可能接收到某种信号,三只鬣狗同时朝陈南扑了过来,陈南面对一只鬣狗不退反进,急跑俩步,一个转身,身体带动尾巴朝已经到背后的鬣狗抽去,那时刻在空中舞动的大尾巴可不是摆设,除了奔跑时保持身体平衡,经过长时间的训练,尾巴的杀伤力已经已经超过了牙齿和爪子。只听,嘭的一声闷想。背后的一只鬣狗已经倒飞出去了,翻了几个滚,颤颤巍巍的已经站不起了,鲜血从那张狰狞的嘴巴里不住的流出来,显然已经是内脏破裂。那俩只鬣狗扑了空,看到另外一只鬣狗的惨状,眼睛里明显露出一股畏惧的神色,发出低沉的叫声,也不顾另外一只鬣狗了,转身就跑。那群斑马群明显受到了惊吓,退避了十几米,陈南心中有点得意,胸脯不自觉的就抬了起来,眼神扫视了一下周围,施施然的喝起水来,实力果然最重要啊,陈南心中暗想。喝完水,陈南又在浅水里洗了个澡,已经半个月没有洗澡了,浑身有股说不出的怪味,雨林的环境,潮湿而又阴暗,一个不好可能还会生皮肤病。陈南可不敢深入湖中,虽然已经对自己的实力有点自信,但是对上两三米的鳄鱼,陈南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,特别是鳄鱼还在水中。喝完水后,陈南走到那鬣狗旁边,它已经快不行了,呜呜的叫着,一直挣扎着想爬起了,可是怎么也使不上劲,身体不时的抽搐,看见陈南过来,畏惧和绝望的神色再也掩不住。陈南爬过去把它的脖子咬断,向洞府跑去,免的夜长梦多。流线型的身体发力狂奔,居然不必猎豹慢多少。几分钟后,陈南回到了洞府,把猎物放到一边。一见陈南回来,巢中的小鸟,就叫个不行,小小的嘴巴张的比头还大,显然是饿了,陈南走到隔壁的饲养室里取出几条青虫,仍到小鸟嘴里,小鸟发出发出满意的叫声。陈南摇了摇头,开始处理猎物。他用锋利的爪子,把鬣狗的皮撕开。凉一下的话可以当床垫。今天真是大丰收啊。可是那么大的猎物今天吃不完啊,不要说明天,过半天就不行了。要是有火就好了可以做熏肉,既适合储存,味道也不错,总比生吃要强的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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