鬣狗

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心中的道德法则

发布时间:2022/9/24 17:06:46   

有两样东西,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,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: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。——康德《实践理性批判》

前一段时间看新闻,一边是杀妻碎尸案,另一边是为含冤多年的丈夫奔走申冤,正义在二十多年后姗姗来迟。

恍然间会疑惑,为什么很多时候是“善有恶报”,“修桥铺路无尸骸,杀人放火金腰带”?

在这个神早已退场的时代,要是还有人相信有一个人格神存在,就是“神棍”了。

然而内心深处,又渴望某种力量在冥冥之中让一切正义得以伸张,即使恶徒今生今世得以逃脱,也在另一个维度受到惩罚。

大多数人在做事的时候都有一个道德尺度,会“扪心自问”这样做对不对,做了坏事会“良心不安”。

既然“人不知鬼不觉”,为什么会“良心不安”?

康德《实践理性批判》给出了答案:

假定上帝/神(天/道)的存在,是道德上的需要。

01

动物世界等纪录片中,非洲狮子、鬣狗捕食羚羊、角马的场面极其惨烈,但人们不会指责这些食肉动物们“不道德”,因为那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的生存方式。

而如果人采用了血腥手段残杀同类或者动物,则会被指责“不道德”,“不人道”。

“道德”是对人来说的,而“人有道德”根本原因在于人能违背生物本能。

所以不能用人有欲望/发情期来替强奸犯辩护,人可以违背“饿了就吃”的生物本能来节食,人也可以在某些时刻“舍生取义”“杀身成仁”,为了某个人或者某种价值追求而牺牲肉体生命。

人的道德意识是独立于感官愉悦的,也不会屈从感官愉悦,奖励、吸引力、满足感等等。

而人之所以能够突破生物本能,不受自然界的因果链条约束,因为人有自由意志。

意志的规定根据,在康德那里,是理性的实践应用范畴。

康德的自由跟日常理解的“自由自在”“为所欲为”不一样。

或者说,日常语言中的“自由自在”的根据,是自由意志。

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者就是自己是自己的本体的原因。

一个人自身是自己行为的根据,决定人存在、行动的最终原因并不是动物本能、自然规律,而是人的理性自身。

因此对于一个理性成熟者(不包括孩童、智力障碍人群),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借口归因于他人,诸如“这是某某逼着我做的”“我是迫不得已”等等理由,都是站不住脚的。

为了维护正义和他人的尊严,人有可能抛弃感官的快乐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,这是康德认为的道德来源的证据。

人类可以把视野超出感官世界,以及感官世界中的愉悦和痛苦。

人的生活就如硬币的两面,一面是感官面对的经验世界,这也是动物的生存层面,受因果律约束,所以科学等知识、规律才有确定性。这是《纯粹理性批判》的内容。

而《实践理性批判》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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