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鬣狗 >> 鬣狗的繁衍 >> 猫和狗在古代的待遇也差太多了吧
眼下狗正经历着一场空前的灾难。其实,错何在它们,是不遵守规则、不文明养狗的人类的错,人类就是这样喜欢转嫁外部性的动物。相比之下,猫的处境要好得多,不知道有多少又佛又丧的年轻人,是靠着云吸猫熬过这爬满虱子的并不如锦缎的日子。
同是宠物,差别有些大。历史告诉我们,这种差别不是一天形成的。
常见的家养动物中,最早被驯服的就是狗。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过家犬骨架化石,距今七千余年,其祖先麦芽西兽可以追溯五千万年前的始新世,历史不可谓不长。
它们就这样被驯服,是因为和人类达成了合作。有专家推测,早期人类常常将猎物的骨头扔到洞穴外去,因此吸引来了中华缟鬣狗,它们有骨头吃,也发挥了一些作用,比如嗅到剑齿虎和拉氏豪猪等人类天敌的气味,就会发出警告。久而久之,它们不仅学会了看家、摇尾巴要骨头,可能还学会了狩猎。
所以狗对人类最初的意义,就是有用。在古籍中,狗只有发挥了作用,才会被记上一笔,比如被吃。扬之水先生考证了周天子所用的“八珍”究竟是什么。《周礼·膳夫》中写到周天子“食用六谷,膳用六牲,饮用六清,羞用百有二十品,珍用八物,酱用百有二十瓮”,八珍就是八种珍贵的食物,名字都很奇怪,扬之水先生说其中的“肝膋”,就是取狗的肝脏一副,外面裹上狗的网油,调味而成。而八珍中的至少六珍,吃的时候要配以醯醢,也就是肉酱和调味汁,这其中当然少不了狗肉酱。
《楚辞》之《招魂》中有“醢豚苦狗”,其中的苦狗可能是胆汁浸渍的狗肉,也可能是炖狗肉蘸苦酱,总之在当时的楚国和越国,狗肉不是上不得席的料理,是常常要吃到的。《晏子春秋》中也有一个故事,齐景公的猎犬死了,景公伤心,要将猎犬入殓下葬,朝野一片哗然。晏婴劝慰了景公一番,让他干脆“趣庖治狗,以会朝属”,办一席狗肉宴,吃哭悠悠众口。
再比如打猎。田猎可能是狗生的主场,其次是牧羊。《吕氏春秋》里有这样一句:“齐有好猎者,终日不得兽,入则愧其友,推其所以不得兽,狗恶故也,欲得良狗则家贫,家富则求良狗,得狗则数得兽矣,非独猎也,百事皆然。”
说齐国有个打猎爱好者,什么都打不到,很羞愧地跟朋友说起此事,推测是自己家的猎犬不好,猎犬不好是因为没钱买好狗,如果他有钱,就可以买好狗,就可以多得猎物,这就是中国版的马太福音。
《汉书·贾谊传》中提到豫让,说他“行若狗彘”,不是骂他,是夸他忠义,“故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,彼将犬马自为也,如遇官徒,彼将官徒自为也。”《论衡》也提到猎犬,说如果猎犬在山林中,主人找不到它,只要大声呼唤,猎犬就会“鸣号而应其主。”人跟狗不是同类,能应答乃是因为狗能识主。
再比如出生入死,跑得快,能忠于事。有一句成语叫“韩卢逐块”,《战国策》、《史记》中都有:“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”,是说韩国有黑色名犬,是一等一的猎犬,逮兔子一绝。韩卢能被记一笔,只是因为它跑得快。
同样的,陆机有一条狗取名黄耳,它能于青史留名,只是因为它能送信。陆机在京师做官时,和家中久不通消息,就派黄耳带着书信奔驰回家,取了来信再奔驰而返。陆机是上海人,黄耳是城际猎犬,又名加西亚。
再比如辟邪。古人相信白狗能辟邪,据说周穆王的白狗,能走百里,执虎豹,不知道是什么品种;比如白狗盘瓠建立了国家,成为三苗的祖先;再比如晋太康七年,天郊坛下,有白犬,高三尺,光色鲜明。恒卧,见人辄去,时人以为祥瑞。
渐渐地,白狗有神异,可辟邪的形象就深入人心。《风俗通》说秦始皇曾经杀狗,以狗血涂四门。又说东汉时杀白狗,以狗血门户,是正月里一项常规庆祝活动。葛洪直接吃白狗,还说白狗最大的作用就是能使白发转黑。
以上所有的故事中的狗,之所以被记录,都是因为其功能性,要么好吃,要么好用,绝没有谁会费几个字的笔墨记一笔——狗狗好萌啊。古人似乎认为狗有用,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以致于若自己犯了重病,无法为主子尽心竭力办事,就叫做犬马病,比如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臣常有狗马病,力不能任郡事。”或者唐顺之《告病疏》:“不幸臣有狗马之疾……痰火、怔忡、眴瞀诸证时时有之。”
猫就不一样。人和狗是从合作到驯服,被人类施加了种种要求,猫则自始至终和人类就是合作关系,卡洛斯·A·德里斯科尔、朱丽叶·克拉顿-布罗克等学者甚至认为是猫自愿和人类生活在一起,因为猫在人类那里看到了机遇,而人类对猫咪的驯服可能刚刚开始。
证据有很多,其中有两条尤其值得一说,一是猫咪是专性肉食动物,完全丧失了消化碳水化合物的能力,无法品尝甜味,为什么人类要消耗稀缺的肉食来喂养它们,而其他家养动物都没有这种待遇;二是很早就被驯服,为了执行不同任务而被驯化成了不同的功能品种的狗相比,不同品种的猫之间的个体差异要小得多,因为它从来不需要人类帮忙寻找食物和配偶,所以驯服的速度要慢得多。一万多年来,家猫的基因与祖先非洲野猫相比,除了毛色、体型外,几乎没有其他任何差异。
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。目前已知最早的猫和人类生活的证据,是塞浦路斯岛上的一具猫的遗骨,距今约年,它是和一个性别未知的成年人合葬的,说明它从进入人类社会开始,就是宠物。
最出名的例子,还是埃及人。公元前年的培琉喜阿姆(Pelusium,古埃及地名),埃及人与波斯人正在交战,眼看埃及人就要取得胜利,只见波斯人将猫咪们持在胸前,作为盾牌,埃及人因为怕伤到猫,选择了撤退。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记述说:“公元前年,波斯帝国国王冈比斯为了征服埃及,率领大军,骑在骆驼背上穿越90千米的沙漠,来到埃及的前哨站培琉喜阿姆,在那里与埃及军队遭遇,但后者竟因波斯人盾牌上画的圣猫像而不愿进行反击。”希罗多德还说:“在埃及,如果谁家的猫寿终正寝了,主人必将剃眉致哀;如果谁家宅子不慎发生火灾,主人通常先抢救家里的猫。”
公元前60年,一个罗马士兵驾马车在城中奔驰,不慎压死了一只猫咪,他很快就知道错了,因为埃及市民潮水般涌向他,要求他为猫偿命,法老托勒密十二世面对强大的外交压力,还是不得不对这名士兵执行了死刑。埃及人还有猫女神巴斯特和其他神变成猫的种种神迹,以及猫乃伊。
希腊人也是猫奴,事实上猫奴的英文“ailurophile”就来自希腊语,是“α?λουρο?”(猫)和“φ?λο?”(宠爱)两个词的合并。罗马人也不例外,没有他们的爱猫成性,埃及家猫也不会被带到欧洲去,又被带去了新大陆。
既然古文明对猫的态度如此一致,那么古中国人自然也不能例外。唐朝的宫殿里,是常有猫的一席之地的,这些名唤“狸奴”的猫在园中嬉戏玩闹,李商隐有诗曰:“鸳鸯瓦上狸奴睡”。唐宫中也不是没有狗,《酉阳杂俎》记载,唐玄宗一次下棋,杨贵妃把自己的拂林狗放在一边,唐玄宗眼看要输,这只巴儿狗上去把棋局搅乱,玄宗很开心。这是西亚来的舶来品,据说是高昌国的贡品,本地狗可没这待遇。
猫什么都不用做,是纯粹的审美对象,有时是诗意的——“牡丹影晨嬉成画,薄荷香中醉欲颠”;有时是顽皮的——“闲折海榴过翠径,雪猫戏扑风花影”;有时是闲适的——“然独倚阑干立,花下狸奴卧弄儿”。狗就不行,只有劳作,没有诗意,也不能轻易顽皮,容易被炖,而且大部分时候都累得跟三孙子似的,闲适不了。
古人喜欢猫,要给它们立谱,尺玉宵飞练、哮铁、戛金钟、踏雪寻梅、金被银床、银瓶拖枪……几十个品种,林林总总,煞是好看。狗就没这待遇,它们等啊等,终于盼来“明主”,康熙命郎世宁为自己的十条爱犬作《十骏犬图》,也算为狗的历史地位奠下了基础。这十条狗的名字也都好听,霜花鹞、睒星狼、金翅猃、苍水虬、墨玉璃、茹黄豹、雪爪卢、蓦空鹊、斑锦彪和苍猊,可惜品种上单一了些,除了一条獒,其余九条都是中华细猎犬的亚种,合着还是为了打猎。狗狗啊,真是一日不得闲。
文:喪無/编辑:红先森/*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/文中所述皆为陈述事实,我们不支持吃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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